(原标题: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度(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中山市金胜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0日,现总部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铝合金型材及其制品、模具、五金零部件、金属材料。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大于期末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10%以上且大于500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金额大于期末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大于500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金额 金额大于期末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10%以上且大于5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 金额大于期末预付余额的5%且大于100万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预算或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大于期末总资产的0.5%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金额大于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的0.5%且大于5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金额大于期末合同负债余额的5%且大于100万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金额大于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的5%且大于100万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资产总额占比超过10%,且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占比超过10%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