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Huizhou Desay SV Automotive Co., Ltd. - 注册资本:55,500.61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高大鹏 - 成立日期:1986年7月24日 -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德赛西威 - 股票代码:002920
(二)发行人业务情况 公司深度聚焦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领域的高效融合,持续开发高度集成的智能硬件和领先的软件算法,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移动出行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 2024-9-30:资产总计1,931,928.75,负债合计1,024,384.23,股东权益合计907,544.5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95,595.80 - 2023-12-31:资产总计1,801,408.65,负债合计995,395.06,股东权益合计806,013.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95,228.33 - 2022-12-31:资产总计1,375,602.77,负债合计721,244.61,股东权益合计654,358.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47,759.31 - 2021-12-31:资产总计1,015,144.51,负债合计473,493.31,股东权益合计541,651.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33,870.57
2021年度:营业收入956,943.45,营业成本721,500.30,营业利润85,667.02,利润总额86,071.98,净利润83,190.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98.16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294.9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73.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444.5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060.80
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时间 -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五)发行数量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6,501,830股(含166,501,830股)。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96,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 - 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291,2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98,000.00万元 - 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87,1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 洪树勤,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9040001,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 杨贤,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1010017,会计硕士,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
(二)项目协办人 - 刘志锋,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 刘堃、吴仁军、李查德、陈艺仁、郑嘉豪、蔡英杰、项宇飞、杨鑫鹏、林兆伟、王泽琛、王宇轩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保荐人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分别持有发行人78,850股、3,100股和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1%、0.00%和0.0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保荐人重要子公司(包括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以及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2,329,964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