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的通知,获悉其前期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南金贸易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882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3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6% 质押起始日:2024年 7 月 12日 质押解除日:2024年 11 月 20日 质权人: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 合计:-882 16.32% 3.56%
2、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南金贸易 持股数量:5404.70 持股比例:21.80% 累计被质押数量:24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4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68%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合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0 0.00%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0 0.00%
股东名称: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8172.96 持股比例:32.96% 累计被质押数量:36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0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52%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合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0 0.00%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0 0.00%
股东名称: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数量:191.5141 持股比例:0.77% 累计被质押数量: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合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0 0.00%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0 0.00%
股东名称:董卫东 持股数量:85.51 持股比例:0.34% 累计被质押数量: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合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0 0.00%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0 0.00%
合计:13854.6841 55.87% 6000 43.31% 24.20%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变动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