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王思淇先生、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思淇、左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1. 2024年2月7日,王思淇、左越向公司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拟自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宝馨科技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 2. 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3. 截至2024年8月7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思淇、左越均未增持宝馨科技股份,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4. 未完成前期作出的承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 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王思淇、左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 王思淇、左越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相关说明: 1.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后,王思淇先生和左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 以上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3.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4.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