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 27日、2023年 10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于2024年 11月 21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23年11月 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 2,098,000股,已于 2023年11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11.84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截至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达到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首次授予部分 1,698,000股的 40%,即 679,200股,对应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32.37%,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提前终止或在锁定期满后,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并授权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直接出售后分配或者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持股计划股票直接出售的,出售股票所得收益,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根据出售情况进行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管理委员会按考核结果及《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分配;持股计划股票过户至考核合格的持有人的,由持有人自己选择股票出售时间。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个月,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每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后一个锁定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