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剩余限售股上市流通暨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98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60,348,02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60,348,02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25日。 - 实际控制人未来 12个月内不减持承诺情况: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承诺,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合计 322,098,314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本次全部上市流通,占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总数的 89.39%,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6%),自实际上市流通之日起 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2,969,866股,并于 2021年 5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剩余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 7名,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共计 360,348,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9%,原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因触发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限售期自动延长 6个月,并将于 2024年 11月 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总股本由 442,969,866股变更至 644,726,58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369,958,17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274,768,40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具体如下: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 -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其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蔡丽萍女士、蔡建斌先生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 - 通过广州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亲属张滇先生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60,348,02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25日(星期一); -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600,568 31.11% 200,600,568 0 - 2 张建国(公司董事、董事长) 72,631,238 11.27% 72,631,238 0 - 3 蔡丽红(公司董事) 31,127,678 4.83% 31,127,678 0 - 4 蔡丽萍(公司董事) 27,669,043 4.29% 27,669,043 0 - 5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218,696 3.29% 21,218,696 0 - 6 蔡建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917,259 1.07% 6,917,259 0 - 7 广州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3,541 0.03% 183,541 0 - 合计 360,348,023 55.89% 360,348,023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9,958,174 -360,348,023 9,610,151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74,768,406 360,348,023 635,116,429 - 股份总额 644,726,580 0 644,726,580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 12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 为积极响应及践行新“国九条”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持续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 2024年 10月 21日出具《关于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后 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函》。 - 所涉及股份:张建国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2,631,238股;蔡丽红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1,127,678股,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建国先生持股比例91.00%、蔡丽红女士直接持股比例 9.00%)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600,568股;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1,218,696股,其中张建国先生持有份额比例 82.60%、蔡丽红女士持有份额比例 1.00%)涉及的公司股份 17,738,830股。上述股份合计 322,098,314股,占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总数的 89.39%,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6%。 - 承诺期间:自上市流通之日起 12个月内。 - 承诺内容: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所涉及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本承诺。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控股”)。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九丰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600,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张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631,238股,蔡丽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127,678股;此外,张建国先生与蔡丽红女士通过九丰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600,568股,通过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支配公司股份 21,218,696股。因此,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可支配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325,578,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为蔡丽萍女士、蔡建斌先生、张宗衡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7,669,043股、6,917,259股、155,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1.07%、0.02%。因此,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360,319,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9%。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