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 2024年 11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