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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 安杰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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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杰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5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999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 2023年 8月31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54.8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8085.88万股的 0.678%。 3、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48.96元/股。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69人。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7、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30%。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30%。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 40%。 8、归属条件: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亿元;或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 1.95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75亿元;或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 2.49亿元。 - 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11亿元;或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3.09亿元。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1.999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 6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是否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月 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年 9月 9日至 2025年 9月 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本次可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6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817号):公司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5.09亿元,公司 2023年实现净利润 2.17亿元。综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该项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的69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28,7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27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评等级为 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3激励对象的个人考评等级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26激励对象的个人考评等级为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0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评等级为 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前述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后未达归属条件的合计35,82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1.9994万股。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 9月 7日。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调整后):11.999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085.8800万股的 0.148%。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66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48.96元/股。 (五)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张承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68 0.504 30.00% - 韩春琦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40 0.252 18.00% - 盛跃渊 中国 董事、工程部总监 1.40 0.252 18.00% - 陈君灿 中国 财务总监 1.68 0.504 30.00% - 张勤华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5 0.252 24.00%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1人) 47.60 10.235 21.50%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除以上情形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股份的激励对象共计 66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归属数量、归属人数、激励对象及授予价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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