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神驰机电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
-
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29名,代表股份数125,969,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131%。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