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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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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林伟杰先生、林丽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林伟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林伟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林伟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林伟杰: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福建闽清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诚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福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监察部审计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主办会计、副部长、部长,华映科技财务总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资金部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监。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林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伟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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