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广发19”付息兑付暨摘牌、“21广发20”及“21广发21”付息的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广发 19”付息兑付暨摘牌、“21广发 20”及“21广发 21”付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 “21广发 19”将于 2024年 11月 18日支付自 2023年 11月 17日至 2024年 11月 16日期间的利息及其本金。 - “21广发 20”及“21广发 21”将于 2024年 11月 18日支付自 2023年 11月 17日至 2024年 11月 16日期间的利息。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期) - 债券简称及代码:“21广发 19”(149702)、“21广发 20”(149703)、“21广发 21”(149704) - 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21广发 19”发行期限为 3年,发行规模为 40亿元,票面利率为 3.15%;“21广发 20”发行期限为 5年,发行规模为 35亿元,票面利率为 3.50%;“21广发 21”发行期限为 10年,发行规模为 10亿元,票面利率为 3.85% - 起息日:2021年 11月 17日 - 付息日:“21广发 19”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11月 17日;“21广发 20”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1月 17日;“21广发 21”为 2022年至 2031年每年的 11月 17日 - 兑付日:“21广发 19”为 2024年 11月 17日;“21广发 20”为 2026年 11月 17日;“21广发 21”为 2031年 11月 17日 - 担保情况:无担保债券 -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广发 19”、“21广发 20”及“21广发 21”的信用等级为 AAA - 上市时间和地点:2021年 11月 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 “21广发 19”兑付本金为 40亿元,每 10张兑付本金 1,000元 - “21广发 19”票面利率为 3.15%,每手派发利息 31.50元(含税) - “21广发 20”票面利率为 3.50%,每手派发利息 35.00元(含税) - “21广发 21”票面利率为 3.85%,每手派发利息 38.50元(含税)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及付息兑付日: - “21广发 19”摘牌日:2024年 11月 18日 - “21广发 19”债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5日 - “21广发 19”本息兑付日:2024年 11月 18日 - “21广发 20”、“21广发 21”债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5日 - “21广发 20”、“21广发 21”付息日:2024年 11月 18日 - “21广发 20”、“21广发 2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11月 17日 - “21广发 20”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0% - “21广发 2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85%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 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 在本次付息兑付款到账日前 2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 - 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兑付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和本金
关于本次付息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咨询联系方式: -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33楼 - 联系人:刘海晖、邓佳、曹旭、隋新 - 电话:020-66338888 - 传真:020-87590021 -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7层 - 联系人:黄予昕 - 电话:0755-82943666 - 传真:0755-82943121
特此公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