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林洪先生、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书面询证,且收到上述公司及个人书面回复。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