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以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63,107,202 45.02% 2.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947,700 13.52% 3.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08,827 4.79% 4.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90,000 2.56% 5.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50,000 2.53% 6.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5,000 1.37% 7.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0.91% 8.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0.91% 9.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 0.86% 10.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3,451 0.6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08,827 12.55% 2.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90,000 6.72% 3.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2.40% 4.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051 2.40% 5.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 2.24% 6.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3,451 1.58% 7.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840,351 1.57% 8. 陈峰 530,000 0.99% 9. 盛晓亮 352,500 0.66% 10. 黄炳成 334,200 0.63%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