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丁煜、丁盈盈))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展鹏科技 股票代码:603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丁煜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丁盈盈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13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丁煜 姓名:丁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111963******** 住址: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 公司任职:无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丁盈盈 姓名:丁盈盈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111992******** 住址:无锡市滨湖区**********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 公司任职:无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经前期披露并正在履行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外,在未来 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14,699,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3%。具体如下: 1. 丁煜 人民币普通股 11,830,619 4.05% 2. 丁盈盈 人民币普通股 2,868,900 0.98% 合计 --14,699,519 5.0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年 11月 12日至 2024年 11月 13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丁煜 竞价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024/11/13 100,000 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 丁煜 人民币普通股 11,730,619 4.0174668% 2. 丁盈盈 人民币普通股 2,868,900 0.9825322% 合计 --14,599,519 4.99999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名): 丁煜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签名): 丁盈盈 日期:2024年 1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