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10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 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36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资金来源:中国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股份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一)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36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4.3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0万元(含)、上限100,000万元(含)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3482万股至69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至2.81%。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4.3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3482万股至69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至2.81%。 (九)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382,9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5,932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5%、3.59%,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3亿元-6亿元。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1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4,763,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回购方案实施的风险分析: (一)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887069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