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刘庆顺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陈雪剑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雪剑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条目共20项,包括许可项目2项和一般项目18项。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章程修订涉及调整经营范围、根据新《公司法》调整股东大会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明确利润分配派发程序、增加设立纪委内容等。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拟确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原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1日。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议案》。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二十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