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公开发行了 3,0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0.30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6号文同意,公司 30.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12月 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合计配售“福 22转债”18,752,690张(人民币1,875,269,0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 61.89%。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2023年 6月 26日至 2023年 8月 28日期间,福斯特集团累计减持“福 22转债”3,0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
2023年 9月 4日至 2023年 12月 29日期间,福斯特集团累计减持“福 22转债”3,0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转让后,福斯特集团持有“福 22转债”8,615,4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8.43%。
2024年 1月 12日至 2024年 5月 6日期间,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福 22转债”3,0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转让后,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持有“福 22转债”9,662,69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31.89%。
2024年 5月 7日至 2024年 5月 28日期间,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福 22转债”3,0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转让后,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持有“福 22转债”6,632,69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1.89%。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接到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的通知,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于 2024年 5月 29日至 2024年 11月 11日,合计减持“福 22转债”3,030,000张。本次减持后,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持有“福 22转债”3,602,690张,占发行总量的 11.89%。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姓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数量 (张) 占发行总量比例 (%) 减持数量 (张) 占发行总量比例 (%) 持有数量 (张) 占发行总量比例 (%) 福斯特集团 6,615,410 21.83 3,030,000 10.00 3,585,410 11.83 林建华 17,280 0.06 0 0 17,280 0.06 合计 6,632,690 21.89 3,030,000 10.00 3,602,690 11.89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