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证券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
2024年6月25日,上市公司披露收购报告书。新冶钢拟将其持有的南钢集团55.2482%股权转让给江苏特钢。交易完成后,江苏特钢直接持有南钢集团55.2482%股权,并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南钢股份59.10%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
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交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对南钢股份的股东权益。上市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江苏特钢、长越投资、新冶钢、盈联钢铁、中信泰富严格履行了关于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未发生违反其承诺的情形。
未来12个月内,江苏特钢没有改变南钢股份主营业务、对南钢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进行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对南钢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对南钢股份现分红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对南钢股份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上市公司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