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2024年 11月 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工作。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56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