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发行保荐书(更新版))
鼎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鼎龙股份”)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李莎和刘海燕作为本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中文名称: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300054 - 股票简称:鼎龙股份 - 注册资本:938,282,591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 - 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 1号 -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等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4年 6月 30日资产总计:695,764.52万元 - 2024年 6月 30日负债合计:245,804.68万元 - 2024年 1-6月营业总收入:151,882.06万元 - 2024年 1-6月净利润:28,627.05万元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招商证券股票投资部持有发行人股份共计 111,200股,其中柜台持仓 0股,融资融券券源持仓 111,200股;招商证券衍生投资部持有发行人股份共计 35,968股,其中柜台持仓 35,968股,买断式质押持仓 0股,融资融券券源持仓 0股。
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股权类业务内核小组已核查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并于 2024年 7月 2日召开了内核会议。本次应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为 7人,实际参加人数为 7人,达到规定人数。经全体参会委员投票表决,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同意推荐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请材料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的承诺: -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招商证券作为鼎龙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因此,保荐机构同意保荐鼎龙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