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37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8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 12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1. 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已回购未授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 12个月内。 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予以转让。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6,668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8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4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8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0.2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6.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8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6,668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万元及回购上限价格 39.83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50.21万股至 100.4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至 0.27%。 9.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306,777,828.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98,886,695.70元、流动资产为 2,765,473,428.73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4,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1%、1.60%和 1.45%,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10.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复:在未来 3个月、未来 6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相关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2024年 9月 13日,公司董事长单继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单继宽先生在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单继宽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14.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5.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