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债券代码:1136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新星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0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三)债券代码:113600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59,500万元 (六)发行数量:595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100元/张 (八)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0年8月 13日至 2026年 8月 12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十一)转股期限:2021年 2月 19日至 2026年 8月 12日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23.85元/股,最近一次调整为 10.00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 (十四)担保事项:采用股份质押担保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提供质押担保 (十五)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 2、赎回条款触发情况:自 2024年 10月 8日至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触发赎回条款。
(二)公司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决定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星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新星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 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星转债”全部赎回。
(三)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新星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 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新星转债”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深圳新星本次提前赎回“新星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新星转债”事项无异议。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新星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0.00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深圳新星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新星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经测算,截至 2024年 10月 29日“新星转债”余额为11,071.30万元,对应转股价格为 10.00元/股,预计可转股数量 1,107.13万股,对应的股票市值为 20,393.33万元(以 2024年 10月 30日深圳新星收盘价 18.42元/股测算);若“新星转债”投资者放弃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星转债”全部赎回,按可转债第 5年的利率 2.5%测算,尚未转股的投资者预计可以获得不高于 11,140.50万元的强制赎回收益,远低于转股后的股票市值 20,393.33万元。按测算选择转股将有利于“新星转债”投资者,海通证券认为届时若存在少数投资者因未及时转股而被强制赎回,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