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3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88,022股至1,576,0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05%至 1.41%。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23.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480元/股,成交总金额 24,767,989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7%,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