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5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8日14点00分,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tengyf@faway.com,联系电话: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