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22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505.6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7% - 累计已回购金额:5,006.14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83元/股~10.4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24年 6月 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 13.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3.77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0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购买的最高价为 10.40元/股,最低价为 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6.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