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情况的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