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51,353,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53,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伟先生、魏吉胜先生、姜忠全先生、王兆涛先生、姜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进辉先生、闫建涛先生、张德贤女士、杨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7年2月27日)止。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军先生、刘大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亭亭、张婷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