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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股份: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立案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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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立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立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情况说明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美国商务部于美国时间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正式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立案时间为美国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反倾销案件号:A-570-182,调查期限预计为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总收入的50.04%。

反补贴案件号:C-570-183,调查期限预计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总收入的47.34%。

本次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的“双反调查”在不存在紧急状况追溯的情况下,在美国商务部作出裁定之前,美国客户无需为公司出口至美国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缴纳现有税率之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二、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双反调查”涉及公司及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

(一)此次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双反调查”尚处于立案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需等待进一步调查后作出最终裁定。

(二)目前,鉴于公司相关产品出口至美国的数量规模大,公司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力争有利税率。

(三)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对中美贸易摩擦有前瞻性战略关注,并已提前规划布局泰国工厂,于2023年11月注册成立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额5,000万美元。

(四)公司在确认美国商务部对公司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立案的信息之后,第一时间调整泰国工厂的工程建设计划,同时已整合更多的资源以加快泰国工厂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25年一季度正式投产,以承接美国客户的订单。

(五)预计本次“双反调查”将持续约12个月,公司将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进本案的进展情况,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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