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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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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经明阳智能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预计截至2024年10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62.83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184.7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金额具体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截至目前,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完成漂浮式风机及关键部件的设计与开发,漂浮式风机样机已完成整机并网调试工作,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5,449.82万元,尚未使用26,145.18万元。公司计划2024年10月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该募投项目货款2,682.35万元;预计截至2024年10月末,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3,462.83万元。

预计截至2024年10月末,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3,462.83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的金额合计为8,391.53万元;(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10,570.18万元;(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3,908.57万元。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

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的条款以自有资金支付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在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监事会的意见:公司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相关事项在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保荐机构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阳智能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在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拟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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