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普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5日14点00分,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A股股东)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2024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 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萍燕 -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 电子邮箱:tip@tipnb.com -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 邮政编码:315600 -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 其他: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