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并将及时发出通知。
特此公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