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纬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朝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取消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取消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新增宁波银行上海分行3,000万元、民生银行上海分行5,000万元、招商银行上海分行5,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总额度人民币13,000万元,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