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许纪忠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桐乡市鸿益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鸿益热电提供总计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利率为3.1%,借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将借款汇入鸿益热电银行账户之日起计算,鸿益热电可提前还款。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7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