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相应数量的 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6,605,000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1,387,335股的 0.9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55,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8.64%,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总股本的 0.83%;预留 75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1.36%,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总股本的 0.11%。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8.07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1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营销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次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9个月内确定。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