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召开”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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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通过。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年 11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13: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 6号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请在 2024年 11月 7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至指定的登记地址(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4、会议联系方式”),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上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 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银芬 (2)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3)邮箱:irm@zhenyumould.com (4)邮政编码:315600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均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4年 11月 11日 12:00前将《表决票》(附件 2)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4、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4、会议联系方式”);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存档。以通讯方式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建议以电话方式提醒公司工作人员注意查收,避免遗漏。 2、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会议设监票人两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和监票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监票人同一名发行人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通过。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公司董事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决议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