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震裕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1. 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 临时报告: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等。 3.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4. 向中国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请示等文件。 5. 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

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1.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监事和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五、定期报告 1.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 2. 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 3.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临时报告 1.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其他报告。 2.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3.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大合同、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等。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1.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 2. 公司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基础资料,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具体办理。 3. 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由证券部负责草拟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披露事宜。

八、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 1. 信息知情人对其公司信息没有公告前,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也不得利用该等内幕信息买卖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2.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对其了解和掌握的公司未公开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

九、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对责任人员处以批评、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其职务,并追究其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震裕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