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交地产: 中交地产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交地产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 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 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 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 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郭主龙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810人,代表股份423,77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232%。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 389,679,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91.953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809人,代表股份 34,098,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8.0463%。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809人,代表股份 34,098,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 8.046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同意 422,872,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4%;反对 634,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弃权 27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3,193,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53%;反对 634,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12%;弃权 270,600股,占出席会中议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6%。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严馨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3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交地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