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定(2024年10月))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定
为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和经济运行质量,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及上级单位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与考核。公司实行涵盖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全面预算的编制、上报、审核、批准、执行、反馈、分析、调整、考核和总结等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为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年度预算议案、年度预算调整议案等。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预算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工作、提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预算调整申请等。
编制全面预算应以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科学预测未来经营情况,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全面预测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编制全面预算应采用合并口径,将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子企业等下属单位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全面预算编制范围。
全面预算实施应遵循严格执行预算、严肃预算执行、推进“成本工程”行动等原则。各部门、子公司应对全面预算指标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纵向、横向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岗位。
全面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应作为有经营目标的部门及子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挂钩,奖惩分明,形成预算刚性,体现预算引导,发挥预算作用。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修订和解释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