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2日 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查灿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