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5.962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授予数量:授予 4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902.1341万股的 1.10%。其中首次授予 360.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8%;预留 89.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 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价格为 10.984元(调整后)。 -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52人。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25%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25%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25% - 第四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2023年 8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 8月 26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2023年 8月 4日至 2023年 8月 14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 2023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 - 2024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 2024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9625万股。
2、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公司整体产品出货量较 2022年整体产品出货量增长 62.64%,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 原 152名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归属条件,公司决定作废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5万份。截至目前,公司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152人调整为 143人,其中14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均达到良以上,该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评达标,持有的已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9625万份可予以归属。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2023年 9月 11日 - 归属数量:85.9625万股 - 归属人数:143人 - 授予价格:10.984 -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4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