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审查意见:公司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为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开展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审计部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情况。
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要求,对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于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