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有限”)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5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扬子有限成立于 2018年 1月 3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坤,注册资本为 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扬子有限的资产总额为 187,890,131.21元,负债总额为 142,556,656.09元,2023年 1-12月份营业收入为 431,335,347.42元,实现净利润 555,135.78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扬子有限的资产总额为 148,328,462.26元,负债总额为 102,851,545.59元,资产负债率为 69.34%,2024年 1-6月份营业收入为 183,731,331.17元,实现净利润 143,441.55元。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保证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债务人: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担保额度:不超过 2,50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扬子有限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保障其稳健经营。扬子有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监管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其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