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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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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2日以现场决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娜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 12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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