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中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53人,代表股份87,10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2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86,98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1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7,58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46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1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中平先生、吴伟平先生、吴昂蔚女士、陈建宇先生、范明先生、黄益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吴中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23,46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503,4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9421%。表决结果:当选。 1.02、《关于选举吴伟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4,07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4,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182%。表决结果:当选。 1.03、《关于选举吴昂蔚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4,07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4,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182%。表决结果:当选。 1.04、《关于选举陈建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0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0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50%。表决结果:当选。 1.05、《关于选举范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07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07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50%。表决结果:当选。 1.06、《关于选举黄益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07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0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50%。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严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1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1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63%。表决结果:当选。 2.02、《关于选举楼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07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0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50%。表决结果:当选。 2.03、《关于选举韩春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06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06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49%。表决结果:当选。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新明先生、卢双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吕响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01、《关于选举彭新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19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1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66%。表决结果:当选。 3.02、《关于选举卢双双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7,013,06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7,493,0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8.8049%。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说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