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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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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8日下午 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号新城市大厦 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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