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8日上午 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号新城市大厦 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人数 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年 11月 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