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为建立和完善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级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