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买卖路畅科技股票的情况,并对此出具了相应的声明和承诺。中金公司在核查期间也存在买卖路畅科技股票的情况,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基于核查结果,该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