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铭普光磁本次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626,06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94.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
公司于2024年 9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9,200.00万元和“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367.66万元,用于建设新增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259.4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湖北铭普增资1,951.98万元和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9,200.00万元、向泌阳铭普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1,415.68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