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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 超卓航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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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超卓航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0月 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普通股股东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4,251,54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4,251,5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54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546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光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诗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普通股 54,237,403 99.9739 9,143 0.0168 5,000 0.0093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设备清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普通股 54,240,845 99.9802 10,701 0.0198 0 0.0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睿豪、于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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